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肝病研究所(Beijing Institute of Hepatology)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右安門外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內,上級主管單位是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10年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復(京編辦事〔2010〕104號),北京市衛生局同意北京市肝炎研究所正式更名為北京市肝病研究所(京衛人字〔2010〕31號),成為了一所市屬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目前在編33人,其中博士24人。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科研需求,我們將研究所的職能科室從2012年重新進行了整合,除了行政管理辦公室和財務專項小組外,將職能部門分為科研部、教研部、研究成果轉化部和對外特殊臨床檢查和治療服務部。在各部門中,根據本單位的科研方向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成立以學科帶頭人(PI)為中心的研究小組,利用北京佑安醫院的肝病??铺厣?,擴大肝病研究領域,將臨床治療與基礎研究緊密結合起來,創建一支創新、發展的科研團隊,以科學研究促進肝病臨床診療水平和綜合防治水平的提高,更好地為患者服務,為北京市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為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做出新的貢獻。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3人,實有人數3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5,743.58萬元,比上年增加108.27萬元,增長1.92%。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824.03萬元,比上年增加146.38萬元,增長3.1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47.69萬元,占收入合計的92.2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145.5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3.02%;經營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230.82萬元,占收入合計的4.78%。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331.79萬元,比上年減少381.83萬元,下降8.10%,其中:基本支出1,936.38萬元,占支出合計的44.70%;項目支出2,395.41萬元,占支出合計的55.3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經營支出0.0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319.04萬元,比上年增加115.97萬元,增長2.23%。主要原因:本年收到追加人員績效款及試點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26.14萬元,全部用于科學技術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2021年度決算4,026.1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6.84萬元,下降4.66%。其中:
“應用研究”2021年度決算4,026.1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5.34萬元,下降4.63%。主要原因:科研項目依照管理辦法及任務書正常開展過程中,項目經費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97.3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單位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本年度無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不屬于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638.1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77.8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60.3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42.3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9.7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60.0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8.08%。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1年車輛1臺,20.3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1臺(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本單位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購買主體。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科學技術支出:反應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