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勸阻住院患者外出,保障住院患者安全。
2.適用范圍
臨床科室
3.定義
無
4.工作程序
4.1 為保障患者安全,病情危重患者住院期間不得離院外出。
4.2 患者入院時,醫務人員應向患者提供[住院患者知情同意書],并請患者或家屬簽字、確認知曉,保證遵守醫院管理規定。
4.3 如患者確實需要離院外出,醫師應當勸阻。對勸阻無效的患者,醫師應提供[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向患者或家屬解讀告知內容,說明醫院規定與外出風險,確保患者知曉,聽從勸解。
4.4 對執意要求外出的患者,醫師應向患者提供[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要求患者仔細閱讀后,按照內容逐一完整填寫,不得空項,歸入病歷保存。
4.5 離院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小時,不能在院外過夜。
4.6 患者外出前,責任護士應告知以下內容:
4.6.1 提醒患者外出期間不得將個人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如發生遺失,醫院不負責任。
4.6.2 提醒患者應按時返院治療,如到時不回,醫院按自動出院處理。
4.6.3 再次提醒患者外出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需由患者本人承擔的風險。
4.6.4 將所需繼續服用的藥物交給患者,囑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外出期間自服所帶藥物不得間斷,出現病情變化及時返院。
4.7 患者返院后,應及時告知護士,護士在[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上標注返院時間。
4.8 對逾期未歸者,由當班護士負責聯絡并督促返院,兩次督促未歸者,告知患者醫院將按照自動出院處理,并通知醫師出具醫囑。
4.9 發現患者擅自離院外出,按自動出院處理,并及時逐級上報,通知醫患關系協調辦公室備案。
5.支持性文件
5.1 《醫院管理評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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