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藥監局關于2013年醫療器械生產使用監督管理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京藥監械[2013]18號)中要求,2013年,北京市將以落實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任務為目標,繼續深入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鞏固“推進計劃”成果,繼續加強三級醫療機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水平,提升醫療機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上報數量及質量。
針對二級醫療機構,選擇區域重點,開展部分醫療機構的走訪,推進二級醫療機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推動重點監測企業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對重點監測企業數據庫進行更新;組織對重點監測生產企業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人的培訓;組織重點監測品種生產企業通過監管信息系統上報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及年度匯總報告表;對2012 年未走訪的重點監測生產企業完成走訪。
組織召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現場交流會或座談會,搭建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與監管部門之間的交流平臺,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溝通交流。
繼續組織開展上市后醫療器械產品再評價工作,對2012年開展的輸液泵產品再評價完成復驗及改進;探索治療類產品的再評價研究,開展前期資料收集和醫療機構走訪,擬定再評價方案并啟動立項工作。
繼續組織開展北京市重點監測產品的監測工作。
各分局應積極配合開展此項工作,在對重點監測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和開展在用醫療器械監管時,將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做為一項重要的檢查內容,督促轄區內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的上報工作,完成本轄區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任務。各分局應積極與轄區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力爭將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納入對轄區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工作或年度考核工作;必須消除本轄區三級醫療機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零報告”,以達到全市百萬人口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數74份。
研究探索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哨點監測模式。
按照國家局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對境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境內代理人落實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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