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方便患者出院,規范出院過程,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適用范圍
臨床科室、住院處
3.定義
無
4.工作程序
4.1 患者入院后,主管醫師和責任護士在評估患者需求的基礎上,對有特殊出院需求的患者盡早制定相應的出院計劃,必要時請家屬一起參與。
4.2 主管醫師在評估患者健康狀況、治療情況、家庭情況及當地衛生資源等基礎上,按照各科的具體要求,決定患者出院、轉當地醫院或居家繼續治療。
4.3 原則上主管醫師應在患者出院前一個工作日開出出院醫囑,并與責任護士協調出院過程,聯系提供必需的服務,根據患者病情幫助其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
4.4 病情尚不允許出院但患者或家屬要求出院者,主管醫師應向患者或家屬詳細說明病情及出院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勸阻無效者,請患者或家屬簽署[自動出院或轉院告知同意書],下達自動出院醫囑,并在病歷中如實記錄。
4.5 出院前患者結清所有費用,必要時責任護士協助患者完成繳費事宜。
4.6 主管醫師與責任護士根據患者出院后治療需要及患者或家屬的知識水平,以簡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適合患者需求的出院指導,如目前的治療計劃、出院帶藥的服用方法、隨訪的時間和次數、患者的自我保健及如何在緊急情況下得到醫療幫助。
4.7 患者離開醫院前,主管醫師應把已完成的出院小結交給患者或家屬,另一份保存在病歷中,出院小結應包含以下內容:入院原因、重要發現和結論、所有診斷及并發癥、住院期間進行的手術、診療性操作、藥物和其它治療及停藥之后的潛在影響、出院時患者狀況、出院帶藥及隨訪指導。
4.8 出院結賬辦理時間:工作日8:00-11:30,13:00-16:00。
5.支持性文件
5.1 《醫院管理評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