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李寧院長要求,審計處決定自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20日對我院2012年度試劑采購合規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范圍包括醫院試劑、科研試劑、基金試劑三部分,請按本通知書所列內容于準備相關資料,并于2013年2月20日前提交審計處。
審計需要提供資料:
1、 與試劑管理相關規章制度(采購、入庫、領用流程)。
2、 試劑采買計劃、招標文件、采購合同等。
3、 2012年度試劑財務預算文件;
4、2012年末試劑盤點表、庫房與財務定期對帳表;
5、涉及試劑結算銀行賬記錄;
6、涉及試劑往來款(債權、債務)賬;
7、與試劑相關的其它財務賬簿、會計憑證(可提供紙質和電子版)
審計組組長:蔡秀芳
成員:郭然、王晨
聯系方式: 7593、7610
2013年2月6日